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考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试卷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D类细分为小学老师岗位和中学老师岗位两类试题。各招聘岗位笔试类别详见附件
1。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以上材料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确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得列入面试人选。 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荣立二等功的加9分,荣立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2日8:30—11:30、13:00—16:00,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入伍登记表、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送至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819室),联系电话:0431-81501600,规定时间内未送达材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8月9日后,通过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caida.gov.cn/)对拟加分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为准。
笔试成绩于2023年9月30日后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GdA)进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执业(职业)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单位可以按需要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单位应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考试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选: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5.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5%、65%。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由笔试卷面分数(满分300分)按照百分制进行换算后加上政策性加分最终确定。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性加分]×35%+面试成绩×65%。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在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