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线下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未达到以上比例,按线下初选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 若遇线下初选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线下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 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及证书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环节。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应聘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5. 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含二维码);
(6)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7)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含)以上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考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