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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1-04-02  来源:

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毫不松懈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要深刻认识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高度警惕清明期间的疫情反弹风险,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守纪律要求;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抵制“四风”问题;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找准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结合实际,把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与“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教育监管,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对违纪问题严抓严管、坚决纠正。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学校纪委专员办公室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清明期间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组织明察暗访等方式,密切关注和发现“四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严肃追责。对履职不到位,导致管理范围内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

中共长春师范大学纪委省监委驻长春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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