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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监督执纪 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

2020-09-14  来源:

各分党委、党总支: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了重要指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认真学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带头养成勤俭节约、按需就餐等良好生活习惯,增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意识,自觉践行“光盘行动”。

2.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细化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以公务用餐文明引领社会消费文明。

3.推进食堂节俭用餐。食堂应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饮食,合理搭配菜品,注重膳食平衡,避免浪费食材。在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或宣传画、摆放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建立食堂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安排专人负责食堂巡视检查,对浪费行为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4.加强监督执纪。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盯机关职能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纳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在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中,高度关注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行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抓早抓小、提醒纠正。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还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问题严重的部门、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


中共长春师范大学纪委  省监委驻长春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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