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注重培养具有广告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设计技能,较全面地掌握广告本质特征及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广告运作等方面创意创作方法,有一定创新能力和广阔视野,能够在媒体广告部门、广告公司、市场咨询机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文化创意产业部门及其相关机构,从事广告及传播运营、营销策划、创意制作、市场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创新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具有学科涉及面广、实践性强的特点。要求学生能较系统地学习传播学、市场营销学和心理学的基本原理,掌握广告学相关知识,接受广告业务的相关训练,形成较强的广告传播、广告营销等专业实践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1.掌握广告学、传播学和营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广告策划、创意、设计、文案写作、广告经营与管理等实务知识和技能;
3.熟悉广告政策与法规,理解广告活动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意义;
4.了解我国广告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了解国外广告业的发展动态;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崇高的专业理想、创新意识和持续学习的能力。
三、主要课程
1.主干学科
新闻传播学、市场营销学
2.核心课程
广告学概论、品牌学、广告策划、平面广告创意与设计、广告文案写作、影视广告制作广告心理学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专业实习、毕业设计
五、学制
标准学制 4 年,学习期限为3-6年。
六、毕业学分与授予学位
学生修读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 157学分,符合学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长春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者,授予 文学 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