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传媒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长春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长春师范大学传媒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复试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工作方案,科学选择复试方法,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三)坚持综合评价原则
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
(四)坚持分类评价原则
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研究生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成员组成,负责整个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试组、面试组、后勤支持组等,各小组职责明确,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形式:
一志愿复试考生为到校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实践创新能力考核(含业务素质测试和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200分。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实践创新能力考核成绩。
1.专业综合测试(150分)
专业综合测试按照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笔试,试题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实践创新能力考核(50分)
实践创新能力考核包括业务素质测试和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形式为考生线下面试,面试部分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当场给出每位考生成绩和评语。
(1)业务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意识等,满分为40分。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测试语种为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重点考核考生的获取口头信息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分。
3.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照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试题满分均为15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9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折算
复试后,各项考试环节均合格的考生,将其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40%的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
1.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成绩总分/2)×0.4
2.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0.6+(复试成绩总分/2)×0.4
四、调剂复试
1.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2025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须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经各招生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时间
传媒学院定于2025年3月26日进行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艺术学
复试科目名称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专业综合测试150分 | 3月26日8:30-11:30 | 理科实验楼507 |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10分、业务素质测试40分 | 3月26日13:30-17:00 | 理科实验楼511 |
戏剧与影视
复试科目名称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专业综合测试150分 | 3月26日8:30-11:30 | 理科实验楼507 |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10分、业务素质测试40分 | 3月26日13:30-17:00 | 理科实验楼511 |
六、具体复试要求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将材料交至理科实验楼208。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能参加复试,已经参加复试的,取消其复试成绩,不予录取。同时,在入学后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1.身份审查
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审查
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未通过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3.成绩审查
应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
考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原件(需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印章或户口所在地街道、派出所印章)。
5.考生诚信复试审查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原件。
6.其他补充材料审查
应届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及科研成果电子版等证明材料,往届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可提供专家推荐信电子版及科研成果电子版等证明材料。
7.“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加分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按研招办公布的联系方式登记,并按照要求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
1.考生复试过程中均须携带准考证(可以再次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和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
2.考生需缴纳复试考务费180元,须在资格审查后通过学校指定方式支付。
七、体检
所有被学校拟录取的考生均需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由研招办统筹,学院在入学后组织安排。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八、拟录取流程
1.学校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及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参加调剂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第一志愿合格考生之后排序,由高向低顺序依次录取。复试单科未能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和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录取。
2.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九、复试纪律和要求
1.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
3.考生对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研招办提出申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举报方式:
研招办:0431-86168862
邮箱:changshiyzb@163.com
纪委办:0431-86168982
邮箱:quyongheng@ccsfu.edu.cn
本工作方案由传媒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照《长春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传媒学院
2025年3月24日